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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二代猖狂之我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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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lioouup 于 2011-9-15 13:57 发表
在法律里面,有一种说法叫做“民不举,官不究”,毕竟量刑的轻重主要是以社会危害性来决定的,这类事件顶多是舆论影响,谈不上社会危害性。这也是把酒驾的量刑加重的原因。
请不要误导。“民不举,官不究”指的是民事案子,比如两人之间借债不还这种事。但李子打人之事至少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,不存在“民不举,官不究”之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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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2楼 的帖子

每天晚上酒吧夜店打架斗殴之类事情很少见?警察大多数时候也是以调解为主,带上车往局子走的,基本上都是那些喝高了不听劝的。更遑论那是公众人物的孩子,真闹开了,怎么都不好处理,毕竟李双江还挂了个解放军艺术团的职位在那里,也算是半个官面上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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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lioouup 于 2011-9-15 15:02 发表
每天晚上酒吧夜店打架斗殴之类事情很少见?警察大多数时候也是以调解为主,带上车往局子走的,基本上都是那些喝高了不听劝的。更遑论那是公众人物的孩子,真闹开了,怎么都不好处理,毕竟李双江还挂了个解放军艺术团 ...
少将就可以有特权了?官面上的人就可以有特权了?
酒吧打人警察不管,本来就是警察失职。拿失职之事作为理由,牵强了吧?!

[ 本帖最后由 村上秋树 于 2011-9-15 15:07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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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这种事怎么处理都行,打人的多了,不是官场上的又特权,这方面谁都有“特权”,这种事最后吃亏的永远是挨打的吃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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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4楼 的帖子

实话实说,警察也是人,也是赚钱养家糊口,那种情况下,真要不依不饶把事情秉公办理,首先上面领导就不答应,能把这事儿处理下来,已经算不差了。不要老是去照条款来搞,中国毕竟是人治大于法治,人家警察能做下来这件事都很不容易了,就不要矫枉过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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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6楼 的帖子

说的有道理,再说警察也没有什么不对的,这么处理我想也是法律范围内的事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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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语有云:穷不与富斗,富不与官敌。中国就是靠钱和权维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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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:李天一被收容教养一年,苏楠被提请逮捕。
但愿这是法律的胜利,而不是背后权力运作的结果。
希望今后类似事例照此办理。
更希望今后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出现。不管是何二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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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大部分的富人还是挺低调的~要不也不会遇到个2代惹祸就弄上新闻~就好比现在的那些黑心作坊里~你看看有几个富人?还不都是穷人~难道以为是穷人就一定是好人?现在的社会~只有2种人~好人和坏人~不要一说富人就好像所有富人都是坏蛋~一说穷人就都是好人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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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的社会物欲横流 谁有钱就是爷 如此沦落的风气 是谁之过 无法做出评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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