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原帖由 shusang 于 2010-1-28 18:20 发表 
这个问题其实没什么好争论的,关键在老百姓能不能接受,如果老百姓不接受,立法就不会改变。如果文明进步到有一天,老百姓能接受了,自然人大会立法废除死刑。美国也没完全废除死刑,各个州的情况不同,民意基础就不 ...
老百姓接受立法就能改变?呵 在中国说老百姓和立法之间有啥关系似乎有点说笑了,倒也不是没关系,不过起码不是通过人大代表这帮猪猡(比如在当下老百姓可以通过自焚啊、砍城管、躲猫猫啊什么的影响立法,只不过就是麻烦点)。
修宪立法靠人大,人大代表是谁选的?反正我活了这20多年从来没有人给过我一张选票让我选代表,要是我能选代表我绝对选我哥们。
还有,最好要明白,对于国家来说,刑罚的本质是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志的。看楼上诸位的回答,我真觉得我们老百姓是中国真正的主人了,什么杀一儆百,什么治国当用重典这是何等的气宇宣扬帝王气概啊。
我只觉得,在当前连我们的最高法院副院长都因贪腐而落马的时候,争论“死刑不死刑”显得很娱乐和本末倒置。“程序正义,结果正义”如果审判本身就沾上了铜臭,那结果无论死不死刑都像是一场闹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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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thy777 于 2010-3-20 03:35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