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德纲这事闹大了的原因我觉得有三点:
1.说“记者不如妓女”,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,估计所有记者听了都不会好受,自然受到诸多媒体的口诛笔伐。虽然后来不说“针对的只是BTV《每日文娱》的记者”,但已经有些晚了。
2.说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业委会是“浪催的穷人偷偷摸摸成立的”,告他侵占公共绿地是“没事闲的”,他忘了以前他常年也是“穷人”,当初把他捧红的观众不少都是“穷人”,现在有钱了没几年自己就成了“穷人”的对立面,骂起自己以前的“同类”,占全国人口比例很大的“穷人”自然很愤怒,很寒心,郭把自己当做有钱人,那他们只好“仇富”了。后来郭德纲指他说的“穷人”是指“穷极无聊的人”,但显然他小看了公众的智商。
3.说自己和北京传媒界(尤指BTV)的所谓“交情”只不过是相互利用,BTV因为他有收视率才请他,他要宣传才去电视台。这话好笑,BTV第一次请你时你名气大吗?有收视率吗(他在北京仅有的名气还是北京文艺广播打下的)?还不是通过BTV的热捧才扩大了你的知名度,才让你家喻户晓,反正我是通过北京文艺广播知道有他这个人,通过BTV加深了对他的印象,他的大红北京媒体功不可没。但他一朝飞升,翻脸如翻书,不说个“谢”字,却极尽恶毒攻击北京媒体,让人们看清了他只认赤裸裸的金钱关系,其他的随时可以唾弃。用句大糙话形容:**无情,**无义。
还有一个大背景不容忽视,现在全国倡导“反三俗”,而作为其中的代表,郭此时不知退避三舍,却“顶风作案”,只好枪打出头鸟了。一句话,撞到枪口上了。
以上观点,纯属我个人推断,并无真凭实据,权当娱乐。
如果郭德纲真觉得自己冤枉的,是合法的拥有绿地,没侵害到他人的合法利益,为什么不把当初许诺你的开发商找出来,通过法律程序证明你的清白(前提是开发商给你许的诺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利益,是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)?只是在这不停的恶意攻击,只会让是非混淆,这对于郭德纲,对于那些业委会的业主,都是个噩耗。所以我很想不通郭这么做到底是怎么想的,想要达到什么目的。